2018年1月4日 星期四

不在場的鄉民如何成為受害者?

其實這有什麼好討論的呢。因為那女的瞞著男友參加性愛 party,所以她被肉搜出來就是她活該了吧。誰叫她要背叛男友呢?她做這些事情的時候就都該想到後果了對吧。

但什麼叫做活該呢?活該意思就是,某人做了不對的事,得到了剛好的懲罰。洩漏照片以及瘋狂求檔的鄉民們,怎樣合理化自己的行為呢?──因為她背叛男友,傳她照片剛好而已。且不說誰給了這些人懲罰的權力,單單他們想到要把散布照片當作一種懲罰,就知道這些人把女人看成什麼東西了(對是東西)。好女人潔身自愛,避不談性,如此才能保證跟她談上性的男人有 the chosen one 的尊榮(多麼白痴的異男小劇場);至於這女的背叛男友,跟人雜交,我們就只好秉承資訊公開的精神,告訴大家這廝是淫娃、是蕩婦、是公共廁所了。

但天知道所謂的背叛男友是怎麼一回事。一種 fu 是吧?鄉民最愛靠杯女人的地方之一不就是她們不論事實,只憑感覺?才幾個禮拜前的世新砍學妹事件,砍人那男的不是只因為人家不當他女朋友就感覺被背叛了?殺女人如此輕易,散布裸照的藉口更是滿地撿不完。古今台外的裸照外漏事件,哪一次沒有理由?必要的時候,連拍裸照本身都可以是理由──誰叫她要拍呢?

還有媒體指證歷歷,說那女的是某款女權分子,整天愛談性自主,把跟人上床當作政治抗爭的手段。我才不信媒體在乎什麼性自主,如此繪聲繪影,不過是高級一點的公廁論──既然她自己把她的性公共化了,那所有人上她/傳她的照片有何不對?

但是誰把女人的性公共化了?猜猜看,整起事件裡,唯一被主流媒體稱做 victim(苦主)的人是誰?不是裸照外洩的任何一位當事人,而是某個根本不在場的男朋友。到最後,所有不相關的男人好像也都變成了苦主,代替男朋友懲罰她。女人的性早被過度地公共化、被迫地公共化。就連當事人崩潰道歉(道個屁歉),也無法尋回隱私。鄉民們嘲諷女權分子是活在粉紅色同溫層的 pussy riot;當他們瘋狂求檔以致癱瘓八卦版時,不是把自己想像成飽漲白色液體的正義小雞雞?

如果你是那上網求載點的萬分之一,我拜託你不要刪我好友。我很想知道到底什麼樣的人會在PTT塞爆的時候擠上八卦版只為留下求檔訊息?到底要多麼缺乏人生經驗才會覺得正妹參加性愛派對讓你三觀盡毀?到底平常多麼懦弱的人才需要透過傳布裸照滿足正義感?拜託你把自己推文求載點的樣子拍下來,我保證很多人想看。但不保證有人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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