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8日 星期日

這些都是有道理講的、可以有信念在的

真正令我生氣的是:這些其實都是有道理可講的。有許多人是認認真真在思考這些問題、護衛這些價值的。

玖壹壹樂團在 MV 裡扮演阿拉,並手拿槍枝影射恐怖分子,被批評不尊重伊斯蘭。他們辯解,MV 不是他們拍的,影片也不是他們釋出的,沒有不尊重穆斯林的意思。對照之前遭批評種族歧視性別歧視時的「霸氣回嗆」,實在令我有種受騙的感覺。之所以如此,並不是因為玖壹壹前後不一致,也不是因為他們沒有骨氣、屈服於大眾的壓力,而是因為他們看待自己的言行,如此隨便;連一點稍微認真的、捍衛自己信念的努力都沒有。

應不應該禁止歧視言論?兩方絕對都有道理可講的。站在自由主義的立場,跟站在少數族裔、女性主義的立場,可能就會得出不一樣的答案。同樣,應不應該禁止阿拉或穆罕穆德的人像?這也絕對有道理可講的。

1989 年魯西迪寫《魔鬼詩篇》,被何梅尼下教令追殺,當時就引起了人們爭論世俗與宗教孰重、言論自由和多元文化界線在哪。2005 年丹麥的畫報事件、去年的《查理週報》事件,都引發很多類似的討論。玖壹壹在台灣以及海外引發的爭議,也都可以放進這個脈絡思考。我完全可以理解為什麼有人認為玖壹壹是對「政治正確霸權」的有力反擊;事實上,我也認為如果「政治正確」只是阻礙人們講出內心話,那還不如不要。

因此,玖壹壹的〈歪果仁〉MV 沒有惹怒我;他們發洩對「CCR」的不滿,沒有惹怒我;他們扮演阿拉,也沒有惹怒我。這些行動雖然會觸怒某些人,但都是有道理講的、可以有信念在的。真正讓我憤怒的是,他們扮演阿拉出了事,第一反應竟然是推給別人,強調自己對伊斯蘭「沒有立場說什麼」(但弔詭地,他們卻自認有立場對台灣女性的擇偶標準指指點點)。他們對自己的行為、自己的言論,不願反思、完全隨便。

我並不是主張玖壹壹或任何人非得了解上面這些討論不可。如果做此主張,那不過是對思考範圍和深度的自我設限。我的主張是:人只有先對自己的選擇負起責任,認真看待自己的言行,如此你的立場才值得被理解,甚至,才可能被理解。

因此,我不會批評玖壹壹。事實上,我根本無從「批評」他們。我根本不知道玖壹壹心裡真正在想什麼、相信什麼、護衛什麼樣的價值;或許連他們自己都不知道。這該從何批評起?又該從何辯護起?就算說要「同理」玖壹壹,我都不知道該從何「同理」起。這是真正的虛無,不願意對自己負起哪怕是一丁點的責任。而竟然還有人堅持認為玖壹壹代表了草根精神,這令我從憤怒,轉而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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