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4日 星期二

情書:論重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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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久以前寄給妳的一封信裡,我就曾談到「重複」。今天,我想重複談一次「重複」。



什麼是重複?德語諺語說:「只發生一次的事,等於沒有發生過。」為什麼只發生一次就等於沒有?因為事情第一次發生的時候,我們不知道將要面對什麼。我們沒有其他經驗可資比較,所以無從準備。我們也不會有下一次機會修正自己。換句話說,只發生一次的事,那就是宇宙間偶然的孤例。孤例無從累積、無法回溯,所以毫無意義,等於沒有。

失戀的痛苦、失去所愛之人的痛苦,據說都是因為我們被迫意識到:所有的事情都只會發生一次。我們被迫認識到人與人的相識相愛全都毫無道理,只是宇宙間純機率性的偶然。我們擔心苦心經營的意義全都付諸流水,我們希望回到過去再經歷一次,卻全無可能。

「重複」使我們感到溫暖,覺得人生有了意義,未來因此可以衡量,使我們感到安心。在愛情裡,我們嚮往重複,希望世界賜予我們重複。所以詩裡面說:「可以倒帶你嗎/讓你從遠處走來/又走回你的世界/讓你從你的世界再一次/回到我的身邊」[1]


在瑞士專利局,年輕的愛因斯坦正在設想各種關於時間的可能。其中一個,就是重複:

「多半時候,人們不知道他們這一輩子的日子會一過再過。做買賣的不知道他們會一再談同樣的價錢;政客們也不知道他們會在不停的運轉時間的當中,無數次地由同樣的講臺向下叫囂。父母鍾愛子女第一次笑聲與第一次笑容,好像從此以後再也聽不到、再也看不見似的。情人做愛,初次害羞地寬衣,因見柔韌的大腿與嬌嫩的乳頭而驚訝不已,而惜其將逝。他們何嘗知道每一偷窺、每一觸,都將重複再重複地上演,與從前完全一樣?

「格保巷中的醫院裡,一個女人正跟她的丈夫說再見。他躺在床上,茫然地看著她。兩個月來,他的癌已從他的喉頭蔓延到他的肝、他的胰、他的腦。他的兩個小孩擠坐在屋角的一把椅子上,嚇得不敢看他們的父親:深陷的雙頰、如老年人一樣萎縮了的皮膚。妻子來到床前,輕輕地吻了她丈夫的額頭,微聲說了再見後,便與孩子迅速地離開了病房。她確知這是最後的一吻。她怎麼會知道時間又開始,她會重生,她會再在中學裡念書,在蘇黎世的畫廊展畫,再在福瑞堡的小圖書館裡遇見她的丈夫,再在七月的一個熱天,與他一起駕帆遊頓湖,會再生產,而她的丈夫會再在藥房裡工作八年,再在一天晚上回家時,發現喉頭長了硬塊,會再嘔吐、變弱,最後來到這家醫院,這間病房,這張床,這一刻。她怎麼會知道呢?

「在時間即圓的世界裡,每一次握手、每一個吻、每一次生產、每一個字,都將一絲不移地重演又重演。所以,兩個好朋友不再是朋友的那一剎那,因為錢而使家庭破碎了的那一片刻,夫妻之間爭吵時每一句惡毒批評,每一個因上司嫉妒而失掉了的機會,每一個不能信守的諾言,也都將一毫不改地重現再重現。」[2]

時間朱顏不改、不斷重複,只是我們無從知悉,在一次次自以為孤獨的夢境裡出生、戀愛、死亡?如果是這樣,我們就被帶到尼采對人類的嚴厲質問裡:如果歷史不斷重演,一萬次、一億次,你是否有足夠的自信,你的人生即便這樣無止盡地重複下去,仍舊值得活?


所以重複是弔詭的。當我們意識到我們珍視的事情只會發生一次,我們便寄望重複。而當我們膩煩時,我們就會覺得人生永遠在原地踏步,生命變得無聊可厭,我們甚至會懷疑人生是否值得活下去?戀愛是否該繼續談下去?

尼采問得極端,或許是想逼迫我們認認真真把人生當回事,務必要做到「即便重複一億萬次」也不減損其意義的人生,才是值得活的人生。


面對「重複」,詩人、科學家、哲學家也許都立意良善,但在我看來卻不如一部 1936 年的黑白電影。當年寄給妳那封談「重複」的信,談的也是這部電影:《林布蘭傳》。現實中的林布蘭曾是個認真專注的學徒,但電影裡的林布蘭一開場就喪了妻。電影拍他整天在河畔酗酒聊天,一副典型藝術家的浪蕩模樣。

後來林布蘭遇到了女配角狄克絲。本來雇她幫傭,最後卻變成模特兒兼情婦。電影這樣描寫兩人的初相遇:陷入創作瓶頸的林布蘭,一看到她就心花怒放,帶她參觀所有的畫作。他本來要作畫,她本來要打雜,卻半推半就玩了盪鞦韆。

他們的初相遇,卻也是他們告別的場景。電影裡狄克絲患了不治之症,兩個人知道來日無多,於是選擇用「重演初相遇」的方式做最後的告別。林布蘭帶她參觀他的畫室,他本來要作畫,她本來要打雜,卻半推半就玩了盪鞦韆。

這一幕令我印象深刻,簡直心蕩神馳。「重複」的弔詭意涵被搬演到了極致。既然日子行將結束,夫妻一場至此,哪也去不了了,只能再重複一次當初的場景。在這場戲裡,角色、對話、動作,都是「重複」的,彷彿原地踏步,人生再沒有新的地方要去。作為觀眾,看到兩場一模一樣的戲,本來應該要求退票,但這場重複卻使我幾乎流下淚來:「重複」只有這一次。演完這次初相遇,接著就是告別了。

人生的相遇和分離,明明都是宇宙不可測的偶然。每一次所謂「重複」,其實也是都僅此一次而已。我們利用「重複」帶來的恆常幻覺換取安心;同時也因為重複終將止息,而被迫意識到恆常的虛妄。但也因為恆常幻滅,最後一次的「重複」才終於得到了獨一無二的意義,如同生命終始的厚禮。


「重複」常被說成是愛情的敵人、乏味的根源,但我從電影學到的事情是:如果我們有幸重複生命中的場景,我們就可以替生命中巨大的偶然和不可測賦予安定和意義。而如果我們了解到生命的必然限制,「重複」也就不會是煩膩的日常工作,而能夠恢復其「初相遇」般的光彩。

而我藉此想告訴妳的是:我也正是如此看待每一次我們相遇的場景。我願一次次把妳重新倒帶,看著妳從遠處向我走來。而且我有自信這麼說:和妳在一起的每一次「重複」,我都可以賦予它安定心神的意義,和僅此一次的光彩。


[1] 出自潘柏霖,〈我有毀滅世界的心願〉。
[2] 出自艾倫.萊特曼,《愛因斯坦的夢》。

2016年5月21日 星期六

《想像的共同體》讀書會筆記

《想像的共同體》的特殊成就

「台灣脈絡下的性別與獨立」讀書會第二場,我們閱讀了班納迪克.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的經典著作:《想像的共同體:民族主義的起源與散布》。《想》書不但是研究民族主義的重要著作,且很可能是當代民族主義的幾本經典研究中最負盛名的一部。如同本書譯者吳叡人所指出的,這本書最傑出的地方,或許就在於安德森在複雜的歷史迷霧和理論的簡約要求之間,找到了一個優雅的平衡點。

社會人類學家葛爾納(Ernest Gellner)的著作《國族與國族主義》是另一部常被提起的民族主義研究經典。吳叡人認為,葛爾納從社會學的角度,提出結構功能論的一般理論,但卻削了歷史之足以適理論之履;民族學者安東尼.史密斯(Anthony Smith)的《民族主義:理論、意識形態、歷史》則正好相反,陷入了瑣碎的歷史細節和「民族分類學」的陷阱之中。

除此之外,《想像的共同體》特別的地方,或許還要加上安德森對歐洲中心論的批判立場。安德森將民族主義的起源與流布分成四個重要階段(四波)。他再三強調:第一波民族主義並不起源於歐洲,而是在十八世紀末的美洲,也就是當時歐洲諸王朝的殖民地。要等到十九世紀,歐洲本土方才出現了民族主義的浪潮,也就是四波中的第二波。安德森認為,歐洲的民族主義,其實是對美洲模式的「盜版」與模仿。第三波「官方民族主義」,則是歐洲的舊統治階級為了避免群眾力量的顛覆,主動收編民族主義的思想原則,透過由上而下的政策,所進行的民族同化工程。第四波,則出現在一次大戰後的亞非洲殖民地社會。由於歐洲帝國主義和官方民族主義的遺澤,使得越南、印尼等殖民地社會的民族想像成為可能。

安德森的分析,無疑受惠於他對西班牙語及東南亞諸國語言文化的掌握,使他得以跳脫即連葛爾納、安東尼乃至霍布斯邦都無法完全擺脫的歐洲中心觀點。

「和被壓迫者站在一起」的知識之旅

安德森的成就自然不是憑空而來,而必須追溯到他特殊的生命經驗和學術旅程。因此導讀人便選擇從安德森的生平故事開始談起。

安德森於1936年出生在中國雲南省昆明市,祖父是英國軍官,祖母則是愛爾蘭民族運動者的後人。其父曾在大英帝國駐中國海關任職,而他的保母則是一位越南女孩。

二次戰後,安德森開始在英格蘭接受教育,1953年進入劍橋大學修習古典研究。大學期間,發生了一樁或可稱作政治啟蒙的事件。1956年11月某一天,安德森目睹一位印度人正在高聲批評英國政府,指英法入侵蘇伊士運河的行為是帝國主義暴行。一群英國學生便跑來毆打這位印度人,當安德森上前阻止時,也被這些英國學生攻擊。

用吳叡人的話來說:安德森「在這場政治啟蒙的儀式中,他和一個『被殖民者』站在一起接受了帝國的羞辱。」

類似的政治啟蒙事件,日後還有一遭。那是1963年,27歲的安德森在印尼進行田野調查時,正好遇上一群印尼暴民正在吉隆坡的英國大使館縱火。當時安德森已相當融入印尼社會,並未意識到身為白人的自己站在一旁有何不妥,直到一位相識的暴民領袖特地跑來要他「不必驚慌」,他才驚覺原來自己早已和眼前的印尼人站在一起。

對帝國主義壓迫的共同感受,或許也使得安德森對民族主義有著更多同情。《想像的共同體》中,安德森特意針對葛爾納對民族主義的貶斥態度予以反駁。葛爾納說:「民族主義發明了原本並不存在的民族。」這個觀察固然相當正確,但安德森認為葛爾納「太熱切地想指出民族主義其實是偽裝在假面具之下,以致他把發明等同於『捏造』和『虛假』,而不是『想像』與『創造』。」

事實上,根據安德森的說法,所有規模大到成員之間不可能實際相識的共同體,毋寧都是一種「想像的共同體」,一種文化的構造物,公司如是,階級如是。「民族」則不過是「想像的共同體」的其中一種。我們必須先要了解一個民族的內部成員是如何想像他們的民族,才可能真正理解民族主義的巨大力量。在安德森看來,「民族」之所以具有改寫近代歷史的動能,原因就在於民族主義為「被壓迫者」提供了一種全新的凝聚力,一種史所未見的同胞愛,一種屬於被壓迫者們「自己」的敘事可能。

民族主義如何與其他「想像的共同體」交織?

或許就是在這個意義上,女性主義和民族主義產生了對話的空間,因為女性主義也正是屬於「被壓迫者」的政治認同。

討論中便有人嘗試用安德森提供的框架來理解女性主義:或許女性(或其他弱勢性別)也可以理解為一種想像的共同體、在「對抗壓迫」的敘事上取得特殊的認同,如此才取得了影響社會的力量。不過,導讀人也提醒,《想像的共同體》書中所描繪的民族主義歷史,女性角色其實是缺席的。我們也必須要思考民族主義的思想中女性缺席的意義何在?是否加入了性別的視角之後,就可以使得民族共同體的想像更加完整?

另外,民族主義作為一種對抗壓迫的政治認同,是否可能對其他類型的「想像的共同體」產生衝突?有人便舉出台灣人所使用的注音符號系統為例,注音符號是中華民國政府施加在教育體系中的中文表音系統,似乎在某種程度上可以符合安德森所謂「凝聚民族想像」的印刷語言系統。但亦有人指出,注音符號制定於 1932 年,雖在中華民國遷台後大量推廣,但卻對台灣的閩南語跟方言相當不友善,或許也顯示了中華民國的民族建構過程有著許多內在的摩擦。

有人則嘗試以拉丁文退位的歷史做出回應:拉丁文式微後,方言開始興起,在聖經和其他書籍的印刷上,方言對各自的使用群體形成了凝聚的功用,自此方言便占據了傳播體系上的重要地位;同時,由於印刷品的大量出現,鞏固了語言的樣貌,這些都對共同體的形塑造成了巨大的影響。而這一點也可以從台灣脈絡中看到,例如台灣的客語分為四縣腔和海陸腔,不同腔調的人彼此很難溝通,但卻在國族意識之下被劃分成同樣一種語言。

另外也有人提問:台灣的原住民族是否能夠被理解為一個民族主義的想像共同體?原住民的語言在台灣民族意識興起的過程中,究竟是被看成國家語言、方言、還是外國語?這個問題的答案,相當程度決定了原住民在台灣民族當中的政治地位。

「壓迫敘事」如何被說/被誰說,是否會影響共同體被想像的方式?

接著,導讀人根據自己的經驗,提出了一個引發熱烈討論的問題。安德森在書中第二章有一段精彩的分析,他要我們注意一部1924年的印尼小說的開場,這部小說叫做《黑色的賽瑪琅》:

「七點鐘,週六晚上;賽瑪琅的年輕人在週六晚上從來不待在家裡的。但是今晚卻看不到一個人影。因為竟日的滂沱大雨已經把路面弄得又濕又滑,所有人都待在家裏了。⋯⋯一個年輕人坐在長長的藤製躺椅上看報紙⋯⋯突然間一個文章標題映入眼簾:『繁榮:窮困的流浪漢 因風雨日曬病死道旁』

「這個年輕人被這篇簡短的報導所感動。他可以想像那個可憐人倒在路旁瀕臨死亡時所受的痛苦⋯⋯有時他感到體內湧起一陣爆裂般的怒氣,到了下一刻他又感覺憐憫。然而另一刻他的憤怒又指向產生這種貧窮,卻讓一小群人致富的社會體制。」

《黑色的賽瑪琅》的開頭召喚的是一個「我們」印尼人的「社會學的場景」。無論小說接下去的走向如何,讀者(我們印尼人)都已投身到到這個地景裡,共享同一個曆法時間(七點鐘,週六晚上)、同一個地景空間(滂沱大雨下的賽瑪琅街道)。安德森如是說:「我們之間也許還有人曾經行經那些『泥濘的』賽瑪琅街道呢。」

在這個地方,導讀人提出了他的問題:我們都知道《黑色的賽瑪琅》是一部虛構的小說作品,但如果這個故事是真的,會不會影響到共同體被想像的方式呢?假如以台灣的324行政院事件為類比──導讀人舉自己的親身經歷為例──在324的暴力驅逐事件中,曾聽到有傳言指出「有人被警察打,送醫後到院前死亡」。這件事日後一直都沒有證實,但當下的傳言,無疑成為了凝聚抗爭力量的一個要素。有些人一聽到「有人死了」,便開始暴怒,而其憤怒又繼續影響其他人,進而開始改變整個群體。似乎這些傳言的真實性,確實會改變「想像的共同體」的認同重量。

但也有人指出:用324「打死人」來探究「真實與否」對國族主義的召喚方式或許不太恰當,因為即便到現在仍舊無法確知這則傳言的真實與否,如何去比較「真的有打死人」和「其實沒有打死人」的情況?想像的共同體之所以是「想像的」,重點或許也不在於追究虛構與否,而更在於我們是如何想像這個共同體的?為什麼「打死人」這個意象會佔據最重要的召喚地位,而不是其他?《人間雜誌》曾經帶起紀實攝影的風潮,帶讀者「看見」一個前所未見的底層階級,但所謂的紀實攝影也必然牽涉到事實的擇取,我們如何理解其中的「真實性」?

另有人認為,與其說「真實與否」影響了動員的強度,不如說我們對「痛苦層級」的想像影響了動員的強度。如果我們要激起最高昂的共同體情感,似乎必然會採用「有人死了」這類型敘事來進行動員(無論其真假);因為「死亡」被我們認定是可能承受的最大損傷。但為什麼是「死亡」是最大可能損傷?這件事其實沒有那麼理所當然的。比方說中國明清兩朝常有婦女殉節之事,雖說殉節的婦女不一定都認同「餓死事小,失節事大」,但這個通行的社會意識顯然是存在的;對於貞節觀念的傷害,比死亡本身更容易勾動社會的不滿。所以為什麼324的傳言採用的是「死亡敘事」,是有其歷史脈絡的。

另外有人指出,無論有關324的運動現場的討論或是安德森的書,好像都著重於探討群體內部如何凝聚認同,而較少著墨於外部的人如何看待這個群體。當一個群體意識到外部視他們為一個群體時,往往就會發現在內部成員看來,彼此認同疊合的範圍和程度並不一致,因此便會覺得被外界「貼標籤」。這時候就可以看出群體往往會有一種「邊界性」,而這個邊界性是有其厚度的。有些人可能同時存在於多個群體之中,有些人的認同範圍則可能較小。因此從內看和從外看,也有可能創造出不同的共同體邊界。

台獨論述中的「想像的共同體」

接著導讀人提出了另一個貼近台灣脈絡的問題:部分台獨論述中試圖召喚的「台灣民族主義」可以被理解為想像的共同體嗎?它是如何被想像的?在「非中即台」的二元對立框架下,是否為了切割中國而使得台灣民族想像的可能性受到了限制?或者說,台獨的民族想像是否必然要沿著「中國」的否定面而建構?

關於這一點,有人指出,確實外界所塑造的族群邊界有時會扮演大過於族群內部凝聚的效果。例如撒奇萊雅族(Sakizaya)在從阿美族正名的過程中,許多人都認為自己是阿美族,而這樣的認知主要是來自於國家和外界對原住民族的分類所致,而不是他們血緣上的宗族所傳遞的認同。

這裡也有人給出提醒:其實安德森對民族主義的本質論也是有所反省的;民族做為一個大於「相互認識圈」的共同體,其想像的元素本來就充滿各種可能性,被外部制約的想像範圍也可能不過是歷史的一種趨勢。

接著,有人提到了對台灣民族的想像範圍的一些困惑。根據安德森的說法,想像的共同體形成的重要基礎,其實是頗孤獨的閱讀經驗。一個充滿強烈連帶感的「同胞愛」,其實卻是在孤單的行動中形塑的。

在當代社會的傳播途徑當中,有沒有什麼是可以類比於安德森所說的印刷─資本主義?當我們在看中國的節目,比方說「我是歌手」的時候,我們會否想像這些觀看節目的觀眾是一個有邊界的群體?如果會的話,這個群體又維持了怎樣的邊界?

這裡有人試圖從安德森提到的「第一波」民族主義的建構過程做為回應。十八世紀發生在美洲地區的第一波民族主義有一個引人深思的地方:美洲殖民地的統治階級事實上大都是和歐洲諸王朝存有血緣連帶的歐裔人士;他們跟美洲的印地安人、黑奴的關係其實非常淺薄,然而這些統治者卻把本地的農民黑奴視為手足同胞,反倒將他們血緣上的親屬視為仇敵。根據安德森的解釋,由於這些出身殖民地的歐裔官員任職範圍上的限制,以及歐裔移民印刷業者共同創造的想像範圍,使得他們對美洲殖民地產生了民族共同體的情感。台灣有些統派的論述認為「兩岸一家親」,用各種方式證明兩岸的親緣關係,因此同為中華民族。但由史觀之,民族想像的範圍卻不必然跟親族關係一致。

餘韻:認同的可選擇與無可選擇

這次讀書會不只討論了《想像的共同體》的文本內容,也牽扯出許多貼近台灣脈絡的討論。讀書會結束後的某天,當我重溫《想像的共同體》時,又想到了一個當時沒有考慮到的問題。

根據安德森的說法,民族主義之所以擁有如此無可匹敵的認同力量,就在於對身在其中的人而言,身為何種民族是無可選擇的。而正因為其無可選擇,「他們因此就戴上了公正無私的光圈」,「為一個通常不是出於自己選擇的國家而死,帶有一種為英國工黨、為美國醫學學會、或者可能甚至是為國際特赦組織而死所難以匹敵的道德崇高性,因為這些都是人們可以任意加入或離開的組織⋯⋯如果人們把無產階級想像成只不過是一個熱心追求冰箱、假期、或權力的集團,他們會有多願意──包括無產階級的成員──去為這個階級而死呢?」

如果民族主義的「無可選擇性」正是民族主義的力量來源,那女性主義的力量來源,是否也在於其性別身分的無可選擇性?乍看之下性別確實也是一種無可選擇的屬性,然而這樣的說法似乎多少忽略了性別認同的流動可能。也許對有些人來說,正是女性主義替她/他們找到了認同流動的力量。而筆者做為一個男性的女性主義者,似乎多少也顯示在女性主義的範疇中,認同的對象是「可以選擇」的。

讀書會中我們嘗試讓民族主義和女性主義進行對話;但對於信仰民族主義的人來說,其認同的力量或許來自於「無可選擇」,而女性主義給人們帶來的力量卻多少來自於「新的選擇」。這是否表示兩者之間的情感動員模式具有本質上的差異?此亦值得深思。

原刊於女人迷:http://womany.net/read/article/10480

2016年5月8日 星期日

里長樹與魚木:從「肛門主體性」事件看大學里的包容與排除

一夜之間,我的肛門,就突然有了他的主體性
我原以為
他,就只是個糞便
和陽具會經過的地方⋯⋯

陳克華的舊作〈我的肛門主體性〉近日鬧上新聞,起因是台北溫州公園旁的一塊金屬牌刻了這首詩,遭附近居民塗改破壞,並貼上大字報:「肛門主體性等於在地文化?」「言論自由等於不需保護兒童權益?」


「肛門」與「陰道」弄髒了兒童,還是大人心中的純潔想像?

刻有陳克華詩的金屬牌,是台電為慶祝「七十週年」而設的公共藝術作品之一。為了強調在地連結,台電與當地的「溫羅汀獨立書店聯盟」合作,請各書店選用一句話代表自己,再將句子集中刻在一面金屬牌上。陳克華這句詩,便是台灣知名同志書店「晶晶書庫」選的。

事件中最明顯可見的爭議,當然就是如何看待同志文化。站在反歧視的立場,當地的LGBT社群何其多,實在沒道理把同志文化排除在當地文化之外。但這首詩之所以引發抗議,除了「肛門」之外,更重要的就是詩中以「陽具」兩字直指性行為,因此被認定是「兒童不宜」的猥褻物。

在現實的權力關係中,兒童確實可能成為性弱勢的一方,從而受到暴力對待或騷擾,當然需要保護。然而如果真要讓孩子擁有拒絕不喜歡事物的能力,我們應該要告訴孩童「性是不潔的」、一定要遠離所有跟「性」有關的符碼;還是應該讓她們學習面對自己的性、自己的慾望與不慾望,學習做自己身體的主人?

如同「單親媽媽和她的小孩」作者周雅淳所指出的,一味教導孩子「一定要避開性」,卻不告訴他們自己擁有同意/拒絕的權力,除了容易讓孩子對自己的性與身體感到羞恥,更容易讓她們在受到傷害時自我責難。他們不知道犯錯的,是那個未經同意,就進行性接觸的人;反而會認為「自己沒有保護好自己」,讓原本純潔的身體變得「猥褻」。

現場大字報中最弔詭的一幅,就是用比原詩顯眼百倍的大字寫道:「就算換成『陰道主體性』,同樣會讓孩子不舒服,因為那是色情和猥褻!」如果認為兒童會因看到「肛門」、「陰道」等字眼受傷,那麼這張大字報又是所為何來?其所欲保護者,與其說是兒童「遠離色情」的權利,還不如說是大人心中對「純潔兒童」的想像。


「公共藝術」是誰的公共?

由於大字報曉以「兒童權益」,是不少教會組織(如信望盟)常用的論說方式,不少網友便認為附近教會和此事脫不了關係。但我們無法確知大字報是誰貼的,且這件事也不是單純的「教會/反同志」與「LGBT/挺同志」之爭,而是有著更複雜的在地脈絡。

晶晶書庫的存在本身,其實就象徵著同志文化與里民觀感的衝突史。根據晶晶所在地「文盛里」里長的說法,過去曾有里民為了抗議同性戀,砸毀了晶晶書庫的玻璃。後來的妥協方法,就是要求晶晶「所有活動只能限於店內,或是到二二八公園舉行」。里民的態度也才由「反對」轉為「眼不見為淨」。

在里長的敘事中,同性戀是「老舊社區」難以接受的觀念,因此希望晶晶書庫可以「收斂一點」,讓「彼此」能夠相安無事。[1] 

從里長的敘事中,同志受歧視的處境昭然若揭。我們從不會要求異性戀相關活動必須限制在某個專屬空間,卻要求同志文化必須限制在固定的「私領域」中。事實上,多數人恐怕根本從未意識到異性戀也是多種性傾向中的一種,因此也就對異性戀者享受的特殊地位視而不見。

然而,與里長的敘事不同,晶晶書庫在台灣LGBT社群的敘事中,是相當重要的同志知識集散地,甚至是「啟蒙聖地」。許多出櫃同志都曾提及,離家上大學的經驗、以及晶晶書庫提供的豐富訊息,都是他們在這滿懷歧視的社會中,尋求一己力量的重要資源。

兩種敘事的衝突,當然也和溫羅汀複雜的居民組成有關。溫羅汀除了有文盛里、大學里里民之外,也曾有台大教員宿舍、台電員工宿舍,現在更是許多台大生每日生活的場域。如果我們粗略地把居民分成「里民」和「大學生」兩群的話,更可明顯看出兩者的扞格。「肛門主體性」事件一出,網路上為晶晶聲援最力的,幾乎都是廣義的LGBT知識社群,同時也是非里民。而迫切要求撤下該件作品的聲音,則出現在大學里里長吳沛璇的臉書頁面。

談及此,當然也就不能忽略里長與當地教會勢力的關係。現任里長吳沛璇從未諱言與真理堂的關連,這點從她上任後社區教室的課程安排,便可見一斑。承其一貫對同志運動的反對,「同運不敢面對的真相」及「風向新聞」等教會色彩濃厚的媒體,也都加入了這次「反對肛門主體性」的抗議活動。


誰是「居民」?

也因此,這件事不單單只是「挺同」與「反同」之爭,背後更有著「誰才是居民」、「誰代表在地」等「代表性」的難題。換言之:公共藝術究竟應該為誰服務?誰來定義「在地」所指為何?

每四年舉行一次的里長選舉,或許正具體而微地反映了這些問題的曖昧難解。

許多在大學里居住、生活的人,戶籍都不在此地,但他們在此學習、消費,撐起了溫羅汀的獨立書店文化。這些人大都沒有投票權,反倒是許多不住此地、靠房產收租的人,擁有決定誰當里長的權利。

據大學里一位住戶說,每次投票時,往往看見一車車前來投票的「生面孔」;反倒是慣常出沒的學生族群、熱切參與溫羅汀文化的人、乃至於曾受「晶晶」啟蒙的LGBT族群,全都在「代表」居民意見的正式選舉中失去了聲音。

或許也正因此,大學里已至少有三位(不是三屆)里長皆出自同一家族,外人難以挑戰。根據中選會資料庫,高萬成里長於2000年過世後,里長一職便交棒給其妻高羅美惠,而如今則交棒給了高家媳婦吳沛璇。


「里長樹」與魚木

高家「第一代」里長伯高萬成過世後,鄰里為他舉辦了一場追思會,並在溫州公園種下一顆木蓮,命名為「里長樹」,代表里民對高里長的紀念之意。

「里長樹」就種在「肛門主體性」一詩近旁,與台電員工意外種下的一株「加羅林魚木」恰成隱喻上的對照。

原來台電除了與「溫羅汀獨立書店」合作,也開放了一旁的變電施工處,讓民眾參觀施工處內罕見的魚木。據台電員工的說法,這是台北市區僅有的一株加羅林魚木,且這棵樹也是有故事的:

民國58年,台電要將一具大型變壓器從烏來遷移到大觀。運輸途中,台電員工取用烏來的木材作為枕木。機具途徑施工處時,員工便將枕木遺留在此。過幾天來看,發現枕木竟然抽了芽。

因為台電員工的「無心插柳」,遊客才得以看到罕見的魚木。為了讓民眾親近,台電也拆除了施工處的部分圍牆,改以可供坐臥的造型欄杆圍繞。路角新增的小廣場,則使原本的巷弄空間更具包容性。天氣好時,更常見到民眾前來攝影寫生。

──如果里長樹代表了大學里,那麼意外抽芽的這株魚木,又「代表」了誰呢?

問題沒有標準答案,而要看我們如何理解「居民」一詞的意涵。生長在公園內、里民有意栽植的「里長樹」,代表了大學里的全部居民嗎?還是也該納入外來的、與來客互動的、旅途間意外生根的魚木?


公共性:「多」與「少」的辯證

至此已可看出,這次事件中的「挺同」與「反同」之爭,並不是純然的理念之爭,還牽涉到了大學里內部的各方勢力。不無簡化地問:不具有「在地代表性」的晶晶書庫和LGBT社群,與具有「在地代表性」的教會力量和里民,到底誰才是公共藝術應該服務的對象?

這個問題,當然也沒有標準答案。我個人則想起前任里長高羅惠美的一句話,她說大學里「博士多、教授多、老人多、教會多、書店多」,因此對生活品質有很高的期待。然則「多」豈非成就於對「少」的包容嗎?而寬宏質雅如大學里,如今竟然容納不下一首小詩?

若駐足魚木下的人們,仍無法在公共的層次上談論「小眾」與「包容」、繼續任由分眾與排除的行動上演,坐視「少數」的消音與噤聲,那麼,我們便不曾也不會擁有一個理想的公共空間。


[1] 文盛里里長訪談見鄭宇茹。2010。《晶晶書庫對附近居民和商家影響之研究》。臺北市立教育大學歷史與地理學系碩士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