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31日 星期四

當我們談論慰安婦時,我們在談論什麼?

零、先講結論


「慰安婦」是什麼?先講結論:「慰安婦」是二戰時期,日本政府徵召殖民地或佔領地的婦女,充當「隨軍妓女」的制度。慰安婦制度,不但是父權社會以戰爭為名,對女性進行的剝削,更是日本政府藉國家力量施加於平民的惡行。

但結論,毋寧只是個開端而已。最近,日本政府對曾在韓國做出的慰安惡行正式道歉,並協議賠償。然而,日本政府對台灣方面的態度,卻非常消極,無論民間和官方如何跨海抗議,始終得不到一句正式的道歉,更遑論實質的反省和賠償。我們認為,台灣政府應有更積極的外交作為,同時,我們面對「慰安婦」這段歷史,也應有更冷靜、更深層的認識。

慰安婦議題之所以動輒挑動我們的情緒,是因為它不止牽涉到「反殖民」的國族問題,也牽涉到「性剝削」這樣的性別問題。在「國族維度」和「性別維度」兩相交纏之下,歷史往往就被扭曲了。許多人談及慰安婦時,其實只是藉著「慰安婦」這個符碼,來渲染當代的民族情感,或是彰顯特定的性別觀點。

在以下的文章裡,我們嘗試提供一個「歷史地」談論慰安婦的可能角度。我們將會討論三個和「慰安婦」並不直接相關的歷史事件,最後再回到慰安婦議題。請讀者原諒我們看似迂迴的「繞道而行」,因為繞道而行,才有機會一窺月的背面。在讀下去之前,我們也要請求讀者暫時忘記我們要談「慰安婦」,而直接對我們提出的歷史事件進行思考。

這三個歷史事件中的前兩個,一個主要只有「國族維度」,另一個主要只有「性別維度」。一次只談一個維度,或許有助於釐清兩相纏繞的複雜問題。第三個歷史事件,既有「國族」的維度,也有「性別」的維度,但發生地不在台灣。站在旁觀者的角度看歷史,或許可以給我們一些冷靜思考的餘裕吧。


一、繞道而行(之1):「皇民化作家」周金波


周金波是一位發跡於日治時期的台籍作家,他最有名的作品叫做〈志願兵〉。

「志願兵」指的是皇民化後期實施的一種志願役制度。日軍在太平洋戰爭中折損了大量兵員,於是強力鼓吹台籍青年志願參軍。〈志願兵〉裡共有三位主角:敘事者「我」、高進六和張明貴。這三個人都是嚮往成為皇民的台籍青年,彼此為了「如何真正成為日本皇民」而起爭執。小說的最後,高進六聽聞陸軍招募志願兵的消息,便決定以血書表明「成為皇民」的志向,加入了志願兵的隊伍。另外兩位主角「我」和張明貴聽說此事後,大為震撼,不得不承認高進六才是「真正為台灣好的人材」。

對戰後的讀者來說,這樣的小說,不論怎麼讀都很尷尬。無論認同自己是「中國人」或「台灣人」,〈志願兵〉恐怕都只能視為替殖民者張目的政治宣傳。很長一段時間,周金波的文學史地位,也就是用一筆「皇民化作家」來帶過。但回歸歷史,我們不得不問:周金波為什麼要去當一個「皇民化作家」?

根據朱宥勳的解釋:周金波「十三歲赴日讀書,並且取得了牙醫師資格回台開業。也就是說,他人格養成最重要的少年時代是在日本接受教育的,很自然地,他從頭到尾都覺得自己是個日本人。他代表了當時一部分人的想法,認為日本文化等於進步的文化,相對於傳統的、落後的台灣本土文化。因此,他們自居為比較進步的那種人,認為要將『同胞』從落後的文化中提升上來,讓他們成為日本人,過著更現代化更好的生活。」[1]

如果站在民族主義的情緒浪頭,周金波這樣的政治表態,就只能視為背叛台灣、背叛中國的「台奸」、「皇民」。但如果回歸到歷史,當我們去想像個人在歷史時空中的能耐和限制,我們就能夠理解:周金波其實代表了當時台灣某一類的人。這些人從未想過「為虎作倀」,而是真心相信台灣人應該擁有和日本人一樣的地位。台灣人要怎樣才能成為「皇民」、成為和內地人平起平坐的「日本人」?──當國家機器設定了認同遊戲的基本規則,這個問題便成為了一整代人真真實實的生命難題。

這個難題,並不是「要不要替殖民者做事」這麼簡單。當國家設定了「擁有什麼樣認同的人」才享有平等和尊嚴,個人的選擇其實非常有限。周金波另一篇小說〈鄉愁〉就表達了個人在認同上的矛盾掙扎:一個留學日本的青年,當他終於回到家鄉台灣,理所當然認為台灣是他的家園。然而,他卻不自覺地用日本文明的標準看待這個「家」,對於台灣的一切都無法習慣。於是矛盾地,他在自己的土地,卻體會到了鄉愁。[2]

歷史向我們提出了問題:如何理解這些「皇民」的認同困惑?面對這個問題,國族情感的語言是詞窮的。當有人說:「周金波身為台籍作家,卻鼓吹台灣人成為皇民。」站在國族的立場,我們當然可以將這句話視為譴責「民族罪人」的判詞。但如果我們對歷史有了更厚實的認識,這句話便可以是對「歷史時空下的個人」的理解,以及對不公義體制的深刻批判。


二、繞道而行(之2):九〇年代的公娼存廢爭議


1997年,台北市議會決議廢止《台北市娼妓管理辦法》。《辦法》一旦失效,台北市的128名公娼,馬上就會變成非法的私娼。公娼們於是組織了「台北市公娼自救會」,抗議市府剝奪她們的工作權益。「公娼自救會」後來轉型為現在的「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繼續為性工作者的權益抗爭。

「反廢娼」的呼聲,為許多市民帶來了不解:為什麼她們不願意「從良」呢?為什麼當市府拿出了輔導轉業的措施,她們卻不要?

一種簡單的看法是:性工作者分為「自願的」和「被迫的」。對那些不願轉業的公娼來說,性工作是她們「自願」選擇的職業;多年來的從娼生涯,也讓她們對娼妓身分有了認同感,因此反對廢娼。根據公娼阿姨們的口述,這固然是一部分的事實。但性工作者面臨的困境和污名,並不能夠用簡單的「自願」或「被迫」二分法來理解。

一個簡單的提問,就可以讓這個二分法捉襟見肘:為何《台北市娼妓管理辦法》只見「妓女」而不見「男娼」?又為何根據當時的《社會秩序維護法》,私娼抓到要罰,嫖客卻不用罰?這些在在顯示,父權社會對女人的性(sexuality)是有系統地在剝削。

在個人的層次,我們當然應該尊重各種不同的職業選擇,不去批評她/他們的從業動機。站在女性主義者的立場,如果有位女性認同性工作者的身分、並且願意從事性工作,那我們當然沒有置喙的餘地。然而,這並不代表我們不應質問:為何在性產業的領域,男性和女性的資源分配會是如此不均?

父權社會(和當時的北市府)惡質的地方就在這裡:他們不去看見性工作者面臨的結構性問題,也不考慮性工作者的真實主體。當他們需要善良正派的形象時,就認定所有的公娼都是被推入火坑的「被迫」者,以便演出「拯救受害婦女」的大戲。而當「性工作」這個職業挑戰到了父權社會「貞潔女體」的想像時,他們就聲稱她們「有些」是「自願的」。其背後的潛台詞,就是說性工作的污名天經地義,是「自願從娼者」自找的。──所謂「被迫」或「自願」,在許多人口中不過是維護父權秩序的符碼。

公娼自救會裡,總是站在第一線的官大姐曾經這麼說:「我覺得自己的工作是正當的,過去是靠這個工作養活一家人,我哥哥都說,應該在家鄉給我立一個孝女碑!我不覺得自己有什麼好丟臉的。再說,過去人生海海,看過那麼多人情冷暖起起落落,現在就算別人當著我的面罵我,我都可以忍受。重要的是,我要靠這個工作生存。」[3]

讀完官大姐的話,我想我們都會同意:「公娼是被迫的」這句話,和「公娼是自願的」這句話,同等地單薄、扁平、無意義。

當有人說:「公娼是被迫的。」站在父權秩序的立場,這句話當然就是維護貞良秩序的宣言,讓我們有藉口把「骯髒淫穢」的性工作全面入罪。但站在社會結構的立場,我們就會看見這當中的性別不平等、階級不平等。而當有人說:「公娼是自願的。」站在父權秩序的立場,這就只能是譴責「淫婦」的判詞。但若我們對公娼的處境能夠有更厚實的理解,我們就知道「性工作」是正正當當的生存所需。公娼們有時刻意強調的「自願」,其實是為了對抗這個社會無所不在、對「性工作」這一職業的歧視污名。[4]


三、繞道而行(之3):「攀攀女郎」與男性氣概

二次戰後,日本被美軍佔領的期間,出現了許多專門服務美軍顧客的性工作者。其中有一些,是日本政府仿照戰時的慰安婦制度徵召而來的軍妓。在戰後窮困的環境裡,許多生活不濟的婦女便去應募。但在美軍聚集的都會區域,則不只有這些服務美軍的慰安婦,另有一些提供較為個人化、高消費服務的「攀攀女郎」。[5]

這些攀攀女郎「與美軍挽臂漫步,或搭乘美軍吉普車暢懷兜風」。她們「是戰後日本物質第一主義與消費至上主義的先驅者⋯⋯在街坊的普通人中,沒有人能像攀攀女郎大膽享用征服者的富裕。」[6]

換句話說,在戰後的性工作者群體內部,依照個別的經濟狀況,可以區分出明顯不同的階級。然而,所有的這些性工作者,在日本男性作家的筆下,一個個都變得面目模糊。彷彿她們全體作為「被美軍玷辱的日本婦女」,比她們各自不同的處境都重要得多。

根據吉見俊哉的研究:「1950年代許多日本男性作家,是透過描寫慘遭美軍性侵的日本女人重建自身的男性氣概,並以此為基礎重建民族自信心⋯⋯在這些言論中,被美軍性侵的女人,既是『值得同情的悲劇性弱者』,一方面亦『象徵強烈的女性慾望及無法掌控的性對象』⋯⋯故事裡這些女性遭逢的個人『悲劇』,經常與『外國統治下的國家全體命運』結合。最煽情的《日本的貞操》,正是這種修辭的典範。書的封面是兩個茫然自失的女性裸體,儼然在訴說『被外國士兵性侵的女性』的悲慘,不僅喚起讀者的被虐感與屈辱感,亦令人聯想到佔領下的日本這個國家的命運。」[7]

然而,這些書籍的內容「根本不是來自妓女本身,也不是出自女性之手,而是男性編輯為了迎合市場取向而杜撰的偽書。」吉見俊哉認為,像《日本的貞操》這樣的暢銷偽書,為的是一方面「確保橫暴的美軍的他者形象」,一方面是「讓男性主體得以待在安全的地方對暴力表達憤慨」,同時「選擇將富庶的『美國』納入自己的生活。」[8]

至此我們明白:當戰後的日本作家描繪「被美軍欺凌的日本女子」,往往只是要徵用國族情緒的符碼,而不是歷史的真實。如果我們把國族情緒和貞潔想像扣連到一起,所有的「攀攀女郎」就只能是「受盡美軍玷辱」的扁平樣貌。而當歷史告訴我們:「二戰後的『攀攀女郎』透過提供美軍士兵性服務,在戰後貧瘠的社會裡得到了相對富裕的生活。」我們如何能夠面對這個陳述?

站在日本國族情緒和父權秩序的立場,這樣的話顯然令人難以接受。但如果回歸歷史,從「歷史時空中的個人」去思考「攀攀女郎」的位置和限制,便有可能生出對「攀攀女郎」同情的理解。


四、回到結論,也是回到原點


最後,我們還是要回到一開始的慰安婦議題。──當我們談論慰安婦時,我們在談論什麼?

我們談了三個不直接相關的歷史事件,但我們無意要拿任何一個事件來和日本的慰安惡行作類比。正好相反,我們要強調:這三個事件和台灣慰安婦的遭遇,各自都有天差地別的歷史背景,參與其中的人也都不一樣,可以說完全沒有可類比之處。我們要做的,並不是推銷某種廉價的歷史類比,我們要提供的,是一種看待歷史的角度:考量歷史時空中的個人所身處的具體脈絡。

我們在開頭就先講了結論,我們的結論是:慰安婦制度,不但是父權社會以戰爭為名,對女性進行的剝削,更是日本政府藉國家力量施加於平民的惡行。

但如果我們缺乏對歷史時空的了解,這樣的結論,就只能是幾近無意義的情緒宣洩。如果用情緒的方式「想當然爾」地看待歷史,當我們在〈台籍慰安婦首度個案訪查分析報告〉中讀到,有人說是為了「賺錢」而接受徵召,有人說是為了「逃避人際感情包袱」而接受徵召,另有人說是為了「聽說海外好玩,藉此可以去玩」而接受徵召時 [9],我們該如何理解?

這篇文章「繞道而行」終於繞回結論,其實也是要繞回原點。那個原點,就是歷史時空中個人真實的生命經驗。站在這樣一種歷史觀點看待慰安婦,「慰安婦是不是被迫的?如何被迫?在什麼意義上被迫?」這些問題,也才不必然是對國族情感的褻瀆、對女性貞操的污衊,而可以是一個幫助我們理解歷史縱深的艱難提問。

 
[1] 朱宥勳。2014。《學校不敢教的小說》。台北:寶瓶。頁86。
[2] 周金波的困惑絕非孤例。著名的「灣生作家」真杉靜枝也在小說中表達過類似的掙扎。見吳佩珍。2013。《真杉靜枝與殖民地台灣》。台北:聯經。頁23-59。
[3] 何春蕤、丁乃非、甯應斌主講。2005。《性政治入門:台灣性運演講集》。桃園: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頁66。
[4] 讀者也可以想想:為何性工作者需要強調「自願」才能排開那些要「勸良」她們的「善意」?
[5] 「攀攀女郎」英文為 "pan-pan girl",據說是取性行為時發出的聲音來替她們命名。
[6] 轉引自吉見俊哉著,邱振瑞譯。2013。《親美與反美:戰後日本的政治無意識》。台北:群學。頁100。
[7] 吉見俊哉著,邱振瑞譯。2013。《親美與反美:戰後日本的政治無意識》。台北:群學。頁103-104。
[8] 同前註,頁104-105。
[9] 婦女救援基金會編。1999。《台灣慰安婦報告》。台北:商務。頁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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