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陳文成事件紀念廣場」的命名案通過了。消息出來後,一位推動這件事情的朋友,卻和一位研究過這段歷史的同學吵了起來。原因是,在某一次說明會上,推動命名的朋友特別向研究這段歷史的同學請教了陳文成事件的經過。當他們談到了某些細節時,後者忍不住產生了一種「你怎麼連這也不知道」的詫異。正因如此,命名案通過後,那位研究歷史的同學就對那位推動命名的朋友提出了質疑,認為他所以要推動命名,會不會「只是受到意識形態驅使」,而不是真的要做轉型正義。
他們的爭執,使我想起了我個人的困惑——知識學習者(學者)的倫理,和政治行動者的倫理,彼此之間的衝突應該如何協調?這個困惑,自從我開始參與政治以來就不斷出現。我個人的天性傾向是比較接近於學者性格的,我喜歡於把事情的來龍去脈大致弄清楚以後再做決定。然而同時,我卻又認為人有責任對過去歷史做出當下現實的回應。這當中的矛盾就在於:如果要推動轉型正義,那就必須先弄清楚歷史,但是,誰有把握說她/他真正弄清楚了歷史?
今年228期間,不少蔣銅像輪番被各路人馬潑漆。潑漆當然可能是轉型正義的一種方法,但我的疑慮在於:那些去潑漆的人當中,有不少恐怕都是活到二十多歲之後,某日在一個社團聚會或政治演講的場合,才「突然知道」國民黨殺過好多好多人。甚至,某一個自稱「覺醒公民」的臉書專頁,還寫了一篇「今天是228紀念日,68年前的今天,就是台灣人被大屠殺的日子」這類完全沒搞清楚狀況的貼文。而在228過後,許多人看到管仁健談「308大屠殺」的文章,才彷彿第一次聽說「308大屠殺」一樣。
我當然知道228的許多真相至今仍未明朗,沒有真相也就沒有原諒。但我的疑惑是:這些「突然知道」的人們,在他們「突然知道」之前,到底都在幹嘛?他們不知道,許雪姬、張炎憲、陳翠蓮、陳儀深⋯⋯這些學者的研究已經出版多久了嗎?怎麼搞到現在才「突然知道」?
就這個意義上,我想我可以理解那位研究過陳文成事件的同學的質疑。歷史畢竟不是一件衣服,穿上去一件「本土史觀」,就可以自稱了解歷史。如果硬要比喻的話,歷史比較像是一本厚書,你買完書之後,事情才要開始,絕大部份的事情,你必須自己去看才會知道。
在對歷史有一定程度了解之前就馬上行動,我認為那遠不是轉型正義方法。畢竟,轉型正義的第一要務,就是要了解歷史的事實。我認為,不只是轉型正義如此,假如你要做一個政治行動者,那麼首要條件就是要具備足夠的政治知識。而假如你要做一個記憶政治的行動者(如推動轉型正義),首要條件當然就是要具備足夠的歷史知識了。
然而,然而,然而,很重要所以說三次——我知道這個說法也有它的危險性。這個說法很容易讓人以為,我們一定要完全搞清楚歷史之後才能行動。然而事實上,沒有人能夠完全搞清楚歷史,那到底誰才有資格行動?事實上,而這個「凡事必須先弄清楚」的學者倫理,往往也變成知識分子「不做行動」的藉口,而所謂倫理的背後,或許掩藏了更多的懦弱(至少對我來說是這樣)。
這也就是我所謂的「學者的倫理(指知識的學習者的倫理)」和「行動者的倫理」之間的衝突。以前的我為了同時照顧到學者的倫理與行動者的責任,處理這個問題,對自己進行了角色切割。我把自己區分成「行動時刻的我」和「平常時刻的我」。當我決定去執行某個政治行動,我便暫時進入「行動時刻」,此時的我服膺政治行動者的倫理,關心什麼方法可以達到我們的政治目標。而當這次政治行動結束之後,我便回到「平常時刻」,關心什麼方法可以更接近歷史的真相。這就好像有人喜歡把Mac切割成雙系統一樣,當必須要跑windows程式的時候,就把Mac切換到windows系統。但這兩種系統彼此互不相容,無法同時運作。
我把這個想法和那位推動命名的朋友討論(他也是一個對知識與行動的自省能力很強的人),他卻認為這中間沒有「衝突」。對他來說,「當下所做出的行動,和過去所累積的的知識是有關的,作為一個充足知識的行動者,才能做出比腦衝更多的政治判斷。」——也就是說,雖然他也明白行動者和學者是不同的角色,但兩者之間的運作邏輯並不衝突,反而正因為同時也是一個學者,當他作為一個行動者的時候,會比別人對當下的行動有更加深刻的認識。
這位朋友作為行動者的成分,畢竟還是比我多了許多,因此當他看到有人質疑他「是不是只是意識形態的驅使」時,還是難掩激動。我必須要說,其實我很能理解那位同學對他的質疑,因為在我大學的時候,我看待轉型正義的眼光就是「都只是受到意識形態驅使」。但當時的我無法回答的是,那究竟誰才有資格能夠「真正地」透過行動來回應歷史呢?——我對歷史和政治的反省,怎麼最終會成為限制了我不去做任何行動的藉口?
在這件事上,我得要感謝我朋友。因為他捲在這麼多政治行動裡,連帶也把我一起捲進去。對他來說,對於歷史知識的了解,加深了他對於行動的認識。而對我來說,因為曾經親身進入過一些「行動時刻」,才使我對歷史有了更多面向的思考。或許「學者」與「行動者」的倫理,確實不如我原本所想的那般「互不相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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